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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保护协会(获得法律授权的组织)查询,还可以向质量监督局查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产品质量法》规定:第八条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款规定
可以再次拔通12320电话撤回你的投诉。
打12320投诉后悔了是可以撤回投诉的,在医院就诊时跟其他人发生问题和矛盾的时候,可以拨打12320的投诉电话对他们的态度问题进行投诉,后面问题解决或者误会解除,心情平复了以后觉得有点后悔,觉得没有必要投诉对方的情况下,是可以重新拨打电话撤回投诉的。
12320是卫生部设立的相关主体公益热线电话,对于医疗就诊中发生的一些问题都可以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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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是在12320上投诉医院的医生以及护士的服务态度问题,比如医生护士口气生硬等问题,这些投诉有的只是一时的情绪上来就投诉了,等平复过来又后悔了,这时也可以再次拨打12320进行撤诉的。
投诉是有用的,12320在接到投诉后,会根据内部流程来派发给单位的联络员,联络员根据投诉情况来协调办理了解事情经过,然后根据真相或者事情影响大小来作出相应的处理后再回复给投诉人,实际上打12320投诉护士的多是情绪上以及流程上的问题,都是一些小问题。
消费者权益法关于退款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 要求 增加赔偿其受到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根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即买一赔二):
1 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 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 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 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 销售商品的;
5 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 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7 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8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9 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0 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1 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2 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当消费者受到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侵害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要求经营者给予双倍赔偿:与经营 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 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规定
第一条 为制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的欺诈消费者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消费者权益法关于退款 第四条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
(二)销售侵犯他人 注册商标 权的商品的;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五)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
第五条 对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所列欺诈消费者行为,法律、行政 法规 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六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欺诈消费者行为的程序,适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我国在对对于这类事件的处理上,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指出如消费者是在误导的情况下或商家进行虚假宣传的情况下都可以进行相应的退后处理。另外还规定产品有质量问题的,不合格产品也应该无条件对消费者进行退款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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